蘭州“油改氣”車未貼標簽將不能充氣
作者:崔亞明
來源:中國甘肅網-蘭州晨報
日期:2015-11-09 09:16:13
摘要:11月5日,蘭州市工信委、質監局、公安局、城鄉建設局、交通局、安監局等6部門下發了《關于在全市推廣應用“油改氣”車輛電子標簽動態監管系統的通知》要求,蘭州市從11月5日起,為汽車“油改氣”車載氣瓶粘貼電子標簽。電子標簽粘貼工作持續到2016年7月31日。屆時,未粘貼電子標簽的,將不能充氣。
11月5日,蘭州市工信委、質監局、公安局、城鄉建設局、交通局、安監局等6部門下發了《關于在全市推廣應用“油改氣”車輛電子標簽動態監管系統的通知》要求,蘭州市從11月5日起,為汽車“油改氣”車載氣瓶粘貼電子標簽。電子標簽粘貼工作持續到2016年7月31日。屆時,未粘貼電子標簽的,將不能充氣。
據了解,此次車載氣瓶電子標簽粘貼工作按照《蘭州市“油改氣”車輛電子標簽動態監管系統應用推廣實施方案》確定的“企業主體、政府引導、市場化運作”及“統一管理、分散粘貼”原則進行。
改裝企業承擔本企業改裝車輛電子標簽的免費粘貼工作;車載氣瓶檢驗機構承擔原裝CNG雙燃料車輛和附表所列的單位改裝車輛電子標簽的免費貼標工作。電子標簽申領由改裝企業及車載氣瓶檢驗機構按其電子標簽實際貼標數量需求按季到市工信委工業供銷總公司授權加密領取。
CNG雙燃料車輛粘貼電子標簽時,需提供如下資料:
1.車輛行駛證;
2.CNG氣瓶使用登記證;
3.有效期內的車用氣瓶定期檢驗(含氣瓶安裝監督檢驗)報告;
4.改裝企業出具的車用氣瓶安裝合格證。
電子標簽粘貼工作從今年11月5日起至2016年7月31日完成。確保貼標工作按期完成,系統封閉后未粘貼車載氣瓶電子標簽的車輛將不能充氣。為確保該項工作有序進行,蘭州市工信委特公布監督聯系電話,0931-8125865,接受市民監督。



